社会职务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及民四庭等审判庭
曾先后在两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工作
北京安佑律师事务所合作人
工作经历
2008年—2014年期间,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及民四庭等审判庭。
主要接触建筑工程类案件、商品房买卖类案件、房屋买卖类案件、土地合同类案件、居间合同类案件、租赁合同案件、融资合同类案件、公司股权类案件、公司合作协议类案件、承包合同及承揽类案件等民商事案件。参与到各案件的送达、庭审审判、调查取证等各流程工作中。
2015年至2016年间,曾先后在两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公司类型主要以P2P平台、资产购置、股权收购、学校经营、酒店运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为主。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各类日常经营合同,参与股权尽职调查、参与合作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参与公司诉讼等。
北京安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过超过壹佰多人的房地产公司诉讼案件,上市地产公司的日常合同处理及诉讼工作、参与房地产资产整购项目及公司诉讼(主要劳动争议)等。并接手部分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处理结果均达到委托人满意预期。
经典案例
•劳动纠纷:地产公司10名劳动者劳动仲裁案件,达成仲裁调解。
•劳动纠纷:曾代理劳动者起诉公司的劳动争议在此不再赘述。
•劳动纠纷:代表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劳动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