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优先权
判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优先权是遗嘱继承优先。遗嘱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
一、如何判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优先权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三、如何符合遗嘱继承的基本条件
符合遗嘱继承的基本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遗产处分的财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不是他人财产;
3.继承人是合法的继承人即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4.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已经去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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