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后还能不能做无罪辩护
日期:2025-05-27 浏览次数:791

认罪认罚后,犯罪嫌疑人原则上仍可做无罪辩护。但需注意,选择无罪辩护将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需权衡利弊。《刑事诉讼法》有相关明文规定。
一、认罪认罚后还能不能做无罪辩护
认罪认罚之后,原则上犯罪嫌疑人仍然可以选择做无罪辩护,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选择无罪辩护,将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
1.《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才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在进行无罪辩护时,犯罪嫌疑人需要权衡利弊,慎重考虑。
二、无罪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无罪辩护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即没有故意或过失地实施犯罪行为。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例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3.被告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4.办案机关在侦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行为,导致案件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法,无法证明被告有罪。
认罪认罚后还能不能做无罪辩护
三、认罪认罚后判缓刑的条件
嫌疑人认罪认罚后,若要判缓刑,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3.认罪认罚并不一定就能判缓刑,具体还需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4.犯罪嫌疑人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后果,并咨询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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