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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期房可以做公证吗

日期:2025-11-14       浏览次数:
房产公证

拆迁安置期房可以做公证吗?拆迁安置期房能否做公证视具体情况而定。手续完备、合同合法的通常可公证,常见情形有合同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但存在产权纠纷、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等问题的,公证机构一般不受理。

一、拆迁安置期房可以做公证吗

拆迁安置期房可以做公证,但要视具体情况。

从法律角度,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对于拆迁安置期房,若手续完备、合同合法,通常可进行相关公证。

常见可公证的情形有:一是合同公证,当事人就拆迁安置期房的买卖合同申请公证,公证机构会审查合同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若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增强合同的证明力。二是继承或赠与公证,若涉及拆迁安置期房的继承或赠与,当事人可申请办理相关公证。公证机构会核实继承人或受赠人的身份、继承权或赠与的合法性等情况。

不过,也有不能公证的情况。如果拆迁安置期房存在产权纠纷、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等问题,公证机构一般不会受理。因为这类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疑,无法满足公证对事实和文书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

拆迁安置期房可以做公证吗

二、拆迁安置权可转让吗

拆迁安置权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但存在一定限制条件与法律要求。

从法律层面看,若拆迁安置权具有可转让性,且转让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种转让通常是有效的。比如拆迁安置协议中未明确禁止权利转让,双方自愿达成转让协议,该转让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认可。

不过,在一些情形下,拆迁安置权不能转让。例如,某些地方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权益只能由特定被拆迁人享有,禁止对外转让;或者拆迁安置涉及保障性住房性质,为保障特定群体居住权益,可能不允许随意转让。

在进行拆迁安置权转让时,当事人要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转让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建议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转让行为是否需经其批准或备案,以确保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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