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不能直接起诉股东。但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公司人格否认等特殊情形时,符合条件可起诉股东,以维护债权人权益。
一、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能直接将股东一并起诉。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一是股东出资不实,即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此时债权人可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若股东通过各种手段抽回其已投入公司的资金,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公司人格否认,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可否认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欠债,在符合上述特定条件时,可以把股东一并起诉,以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二、因父母欠债务被起诉还连累孩子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的债务由父母自行承担,不会直接连累孩子。
从法律原理看,债具有相对性,即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父母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自身债务负责,子女并非债务合同的当事人,无法律义务偿还父母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会将子女列为父母债务案件的共同被告,也不会直接执行子女的财产来清偿父母债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父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与子女存在财产混同,或子女恶意转移父母财产以逃避债务等行为,子女可能会因这些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异地私人欠债3年可以本地起诉吗
私人欠债纠纷的起诉地点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通常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那么依约定地点起诉,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在本地起诉。另外,若是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在本地,根据相关规定,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作为债权人,若本地是债权人所在地,也可在本地起诉。
鉴于已欠债3年,还需关注诉讼时效问题。若期间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等,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