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受伤工厂不报怎么处理
工厂受伤而工厂不报时,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确实可在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期间产生的合规工伤待遇费用由工厂承担。
一、工厂受伤工厂不报怎么处理
1.当工人在工厂受伤而工厂不报工伤时,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在提出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若因工厂未及时报工伤而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将由工厂承担。
二、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咋办
1.若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受伤职工或相关单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工伤鉴定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赔偿公司不配合咋维权
面对公司不配合工伤赔偿的情况,劳动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若劳动局已认定工伤,而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若对仲裁裁决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至关重要,这样有助于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错失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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