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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员工却要支付劳动赔偿?巴元芳、朱丹枫律师力证错判洗清冤屈

日期:2025-10-15       浏览次数:
企业纠纷

案情介绍

“公司注册后从未经营,没招过一个员工,更不认识原告,怎么就成了被告还被判赔?”一场因被告主体张冠李戴引发的“冤假错案”,让本就处于闲置状态的企业无端陷入诉讼泥潭。

2024年,原告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为由,将当事人俱乐部诉至人民法院,主张2022年至2023年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72000元,及20228月至20234月期间基本工资12000元,合计8万余元。

原审法院审理时,当事人俱乐部因未收到开庭传票,未能到庭应诉。法院依据原告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工作群沟通记录”“会员支付记录”等证据,结合“当事人为当事人俱乐部法定代表人”的工商信息,认定原告与当事人俱乐部存在劳动关系,并作出判决:

1.当事人俱乐部支付原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6万元;

2.当事人俱乐部支付原告基本工资1万元;

3.案件受理费由当事人俱乐部承担。

收到判决后,当事人既震惊又困惑——公司2021年注册后从未实际经营,既未招聘员工、租赁场地,也从未与原告有过任何交集,为何会成为被告并被判赔?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俱乐部果断委托北京安佑律师事务所巴元芳、朱丹枫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难点破局

接手案件后,巴元芳、朱丹枫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原审判决存在“主体身份混淆、事实认定缺乏证据、送达程序违法”三大核心问题。针对这些关键点,律师团队制定了“精准举证、层层突破”的辩护策略,从三个维度构建完整证据链:

1.举证企业“未经营”事实,切断“用工可能性”

巴元芳和朱丹枫律师调取当事人俱乐部工商档案及企业经营记录,提交法院证明:公司虽于2021年注册,但成立后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无场地租赁记录、无员工社保缴纳记录、无业务收支流水;并且当事人的工作重心与原告所在公司无关,且当事人俱乐部从未参与招聘或运营,进一步佐证“无用工动机”。

2.对比关键信息,证明“被告主体完全错误”

原审判决的核心漏洞,是将原告所述的“争议相对方”与当事人俱乐部混为一谈。巴元芳和朱丹枫律师将两者的关键信息(主体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逐一对比,证明二者为完全不同的自然人,彻底推翻“主体关联”的原审认定。

3.援引仲裁结论,强化“劳动关系无证据”主张

巴元芳和朱丹枫律师发现,原审法院无视该生效仲裁结论,未核查身份关系便草率判决,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巴元芳和朱丹枫律师将该裁决书作为关键证据提交,进一步印证原审判决的不合理性。

在本案难点破局阶段,北京安佑律师事务所巴元芳、朱丹枫律师团队精准把握原审判决核心漏洞,以“事实举证+程序纠错”双轨并行策略实现突破:

一方面,通过调取工商档案、梳理企业经营记录,结合争议双方关键信息的逐项对比,辅以劳动仲裁委此前“无关联性”的裁决结论,形成完整证据链;

另一方面,指出一审法院未按企业官方公示信息送达、仅以原告提供的错误电话尝试联系致缺席判决的程序违法问题,从法律程序层面否定原审判决效力。

判决结果

再审改判!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请,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1.撤销原民事判决;

2.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3.原审及再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

这一判决不仅为当事人俱乐部挽回了近7万元的经济损失,更避免了企业留下不良诉讼记录,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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