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惹祸端,安佑律师来挽救
基本案情
王某系外来打工人员,高中文化,在上海从事快递工作。2024年1月,王某因送快递被投诉与被害人顾某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王某将顾某推倒在地,致使顾某左肘桡骨小头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2024年3月,民警电话通知王某到公安机构接受调查,王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被取保候审。2024年7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安佑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进行了阅卷。在全面掌握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后,安佑律师会见了王某。会见时,向王某核对了案件事实、解释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司法解释关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法律后果。安佑律师肯定王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同时,安佑律师详细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法律后果,询问其自己对此意见。安佑律师还告知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并建议王某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律师的积极促成下,王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赔偿顾某人民币5万元,顾某对王某给予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安佑律师又主动与办案人员沟通,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以及不起诉理由发表律师意见,强调王某具有自首、愿意认罪认罚、已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从轻情节,且认罪悔罪,主观恶性低,综合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请求检察机关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2024年8月,检察机关在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点评
本案起因于快递行业常见的投诉纠纷,是一起典型的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警示从业人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避免因情绪失控而引发刑事风险。律师通过细致的阅卷、会见、适时普法释法、参与调解听证等工作,为受援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法律结果,既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充分展示了法律援助制度及律师辩护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司法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不诉”的审慎态度,也为社会传递了“惩教结合”的法治温度。
安佑律师事务所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传递了法治的温度和力量,为建设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典型案例不仅展现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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